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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APP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81,55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4,467,2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96,311,5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77,869,12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55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半岛APP。】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12日。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77,869,12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763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