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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APP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528,818,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1.022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3人,代表股份376,403,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4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152,4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7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4人,代表股份163,963,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03%。

  (二)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26,111,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1%;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56,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0%;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526,104,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8%;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49,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47%;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526,104,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8%;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49,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47%;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662,415股半岛APP,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526,104,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8%;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49,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47%;反对51,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526,111,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1%;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56,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0%;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481,347,26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32%;反对39,300,70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18%;弃权8,170,451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6,492,51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478%;反对39,300,70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691%;弃权8,170,451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1%。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1,385,8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574%;反对74,770,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91%;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6,531,08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45%;反对74,770,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017%;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6,493,19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92%;反对109,662,81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73%;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638,45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38%;反对109,662,81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824%;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9、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111,4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1%;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56,6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0%;反对44,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表决结果:同意406,299,70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316%;反对119,856,29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49%;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444,96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69%;反对119,856,29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993%;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6,113,60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5%;反对4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258,8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03%;反对42,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2,662,415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埃斯顿”)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应用于医疗和手术的专用协作机器人研制项目”,变更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约10,014.17万元用于收购M.A.IGMBH&CO.KG(以下简称“M.A.i.”)剩余49.989%股权;同时,同意变更“机器人激光焊接和激光3D打印研制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减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约5,500万元用于收购M.A.i.剩余49.98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号)。

  本次收购M.A.i.剩余49.989%股权事项已取得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商务厅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公司全资子公司ESTUNEuropeTechnologyGmbH收购M.A.i.剩余49.989%股权的对价款2,140万欧元已于2023年4月11日全额支付,并于近日完成了股权交割及注册变更。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公司通过ESTUNEuropeTechnologyGmbH持有M.A.i.100%股权。